【走向解脱·菩萨戒品】
益西彭措堪布著
宣讲菩萨戒分三:导师佛陀宣说大乘显宗经典;经典如何结集、弘扬与护持;抉择所护持菩萨戒的所诠义。
甲三、抉择护持菩萨戒的所诠义
分七:所获得之戒体;菩提心的分类;未得者令得;得已守持之相;发起菩提心所依之身;犯已还净;护戒的利益。
乙五、发起菩提心所依之身
颂曰:
所生依身天龙夜叉等,罪业之人龙树亦承许;
先须获别解脱无著宗,总须佛法菩提果生信,
如海佛子行亦欢喜信,即可生起殊胜菩提心,
佛于宝灯经中如是说。
龙树菩萨承许生起菩提心的所依身即能解义的众生,包括想获取菩提心的六道众生都能生起真实的菩提心,所以依身范围较广,如天、龙、夜叉等,即使罪业深重之人及非人等身形低劣的众生,也能获得愿菩提心。如《大宝积经》云:“闻是法已,会中天、龙、夜叉、阿修罗、紧那罗、莫呼罗伽等无量大众皆发无等等三藐三菩提心。”
无著之宗承许生起行菩提心的所依身是三界之中的欲界、四洲之中的东、南、西三洲的男女,必须具足七种别解脱戒之一。如阿底峡尊者在《道炬论》中云:“恒具余律仪,七众别解脱,有菩萨律仪,善根而非余。”相对龙树之宗而言,所承许的依身范围不广,只限于人。
二大车轨互不相违,而是一致的。根据有二:一者,龙树菩萨主要从愿菩提心方面而言,无著菩萨主要从行菩提心而言,洛钦大译师也如此说。二者,发起菩提心利益众生的前提,二轨均需遣除别解脱戒的违品,也就是说菩提心利益众生,无论是否已受小乘别解脱戒,都必须遣除损害他人的身口等恶业,否则与菩萨戒的学处相违。
总之,受菩萨戒的所依身如上所说,以下讲所依之心。
依靠信心等,即可生起菩提心。如《宝灯经》云:“对于佛与佛法生信心,无上正等菩提也生信,诸佛子行海亦欢喜信,能生菩萨殊胜菩提心。”
菩萨戒所住依身。已经生起菩提心的现世之身及后世身中,菩提心都可安住,如果没有失坏菩提心,即便到后世,此补特伽罗也没有失掉菩萨戒体,所以,后世中他自然会欢喜利益众生的修行,欢喜遣除有损众生的行为。如果在转世时忘却菩提心,则于下一世中遇到大乘善知识,经善知识指导,很容易忆念菩萨戒,使戒体坚固增长,不必再重新受菩萨戒。理由是若没有产生失坏菩萨戒的违品,菩萨戒体一直可保持到获得无上正等觉果位。因为受戒正行发誓说:“乃至菩提果,皈依诸如来,正法菩萨众,如是亦皈依。如昔诸善逝,先发菩提心,复此循序住,菩萨诸学处;如是为利生,我发菩提心,复于诸学处,次第勤修学。”此与小乘别解脱戒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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