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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冕——我觉故我在

迷悟之间,便是轮回与涅槃的差别!

 
 
 

日志

 
 

【走向解脱·菩萨戒品】:抉择护持菩萨戒的所诠义:得已守持之相:广说:摄善法律仪——益西彭措堪布著  

2017-05-01 19:59:20|  分类: 【以戒为师】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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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解脱·菩萨戒品】
益西彭措堪布著
    宣讲菩萨戒分三:导师佛陀宣说大乘显宗经典;经典如何结集、弘扬与护持;抉择所护持菩萨戒的所诠义。

甲三、抉择护持菩萨戒的所诠义
    分七:所获得之戒体;菩提心的分类;未得者令得;得已守持之相;发起菩提心所依之身;犯已还净;护戒的利益。

乙四、得已守持之相
    分三:略说;广说;摄义。

丙二、广说
    分三:禁恶行律仪;摄善法律仪;饶益有情律仪。
    颂曰:
    三种第一者。
    对三种律仪作进一步广说,首先讲述禁恶行律仪。

丁二、摄善法律仪
    分二:略说;广说。
戊一、略说
    颂曰:
    摄善法戒学六波罗蜜。
    摄善法戒学处是行持布施、持戒等六度波罗蜜。
    讲解六度分七:各别相体;释词;分类;数量决定;次第;修持之相;利益。
子一、各别体相
    六度具有四种不共法相,它所摄持的一切善根,以及与之相应的心所法即为六度的体相。六度是菩萨持的学处。
    四种不共法相(四种差别法):
    其一、治障——针对悭贪、破戒、嗔恚、懈怠、乱心、愚痴等违品,六度一一行对治。
    其二、合智——六度皆以智慧摄持,与无分别智共行,通达法无我。
    其三、满愿——施,于求财者,随其所欲而给与之;忍,于悔过者,与之欢喜;智,于有疑者随欲决断。
    其四、成生(成熟)——先以施摄受之,后以三乘法随其根器而成熟他的相续,使其获得圆满菩提果。或先安立于戒等法中,后以三乘法使其成熟。《经观庄严论》云:“分别六度体,一一有四相,治障及合智,满愿亦成生。”
子二、释词
    梵语巴饶模大,或般若波罗蜜多,意义为以超越一切世间者及声闻、独觉之善根,直接或间接到达究竟彼岸。
    分二:正趣彼岸智为真实般若度;已达彼岸智为究竟般若度。
子三、分类
    于布施等六度,大法王无垢光尊者说:“诸佛子所学一切学处,主要为六般若波罗蜜。六度各各又分为六,共三十六学处。”{六般若波罗蜜:六波罗蜜以智慧摄持故称六般若波罗蜜。}
    三十六学处,即是布施度之布施等六度各自的布施;六度各自的违品没有染污修行,属于六度各自的持戒;于六度各自的苦行能安忍,属于六度各自的忍辱;以意乐欢喜心去行持六度,属于六度各自的精进;以精进摄持心不散乱,属于六度各自的静虑;以三轮体空行持六度,属于六度各自的般若。如此成三十六学处。《现观庄严论》云:“由彼等别别,皆摄施等六,故披甲修行,六六如经说。”
子四、数量决定
    有关菩萨戒中持的学处可归摄在戒、定、慧三学中,因此,观待三学,数量可安立为六度之数。所谓观待三学决定数量者,戒学自性即是戒度。先要有布施,不贪爱资财才能真正受持,所以布施度是戒的资粮。既正受戒已,如他骂不报骂等,由安忍精勤守护,所以忍如眷属帮助护戒。也就是说,布施是戒学的因,持戒为体性,忍辱为戒学增上之殊胜缘。第五静虑度为定学,第六般若度为慧学,第四精进度为三学之伴。如《经观庄严论》云:“依三学增上,佛正说六度,初学摄前三,后二摄后二,一通三分摄。”
子五、次第
    《经观庄严论》云:“前后及下上,粗细次第起,如是说六度,不乱有三因。”六波罗蜜次第有三种分类,一者前后,二者下上,三者粗细。前后次第,就是依靠前者,后者得以生起,因为行布施,不顾惜资财,所以能受持戒律;因行持戒律,所以能行持忍辱;因行持忍辱,所以能发起精进;因常精进,所以能生起禅定;因安住禅定,所以能解了真实法义,生起智慧。下上次第,就是前前为下,后后为上。如布施为下,持戒为上;持戒为下,忍辱为上;乃至静虑为下,般若为上。粗细次第,就是前前为粗,后后为细,如布施为粗,持戒为细;持戒为粗,忍辱为细,乃至静虑为粗,般若为细。
子六、正行修持之相
    布施度正行是离贪求,既不求今世回报,也不求后世果报的修行;戒律度正行是离后有,即不求后世善趣的安乐之修行;忍辱度正行是对一切普遍能忍,即对一切众生无有憎恶的修行;精进度正行是生起诸功德,即于归摄自他之一切善根生起欢喜心而精进修持,并能增上诸功德的修行;静虑度正行是修禅定并舍弃色界及无色界的禅定,即远离色界四禅及无色界四空定,安住出世禅定的修行;般若度正行是智慧合于方便之行,即不远离大悲方便的般若修行。
    《思益经》云:“网明尊谓梵天言,若菩萨舍一切烦恼,名檀波罗蜜;于诸法无所起,名尸波罗蜜;于诸法无所念,名羼提波罗蜜;于诸法离相,名毗离耶波罗蜜;于诸法无所住,名禅波罗蜜;于诸法无戏论,名般若波罗蜜。”
    《经观庄严论》云:“离求离后有,遍布诸功德,修禅舍无色,智合方便行。”
    冈波巴大师在《解脱庄严宝大乘菩提道次第论》中说:“六波罗蜜多之体相者:一者,能消除贫穷故名布施;二者,能获得清凉故名持戒;三者,能忍受嗔恚故名忍辱;四者,能作诸胜行故名精进;五者,能持心于内故名静虑;六者,能知胜义实相故名般若。”
    洛钦大译师说:上述六种正行修法,分别都需要具备——
    一者、信殊胜——即具有菩提心。
    二者、事殊胜——不是个别物布施等,而是入一切根本善法。
    三者、所为殊胜——即为了利益一切众生之加行。
    四者、方便善巧殊胜——即三轮体空的智慧摄持。
    五者、回向殊胜——回向于无上正等正觉。
    六者、清净殊胜——即直接对治二障种子的修行。
    于六波罗蜜多应当平等修持。《集诸法方广经》云:“佛言,慈氏,若于我六波罗蜜诸菩萨正觉行中,彼愚痴人妄作是说,唯般若波罗蜜多应知是菩萨学处,云何学余波罗蜜多,余波罗蜜者,彼为过失。佛言,慈氏,于汝意云何,我为烁迦尸王脱虎子命,施自身肉,为无智不?慈氏白言,不也,世尊。佛言,慈氏,若修菩提行,六波罗蜜行之所相应,发善心者,颇不成熟善根不。慈氏白言,不也,世尊。佛言,阿逸多,汝亦于六十劫集行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波罗蜜多,皆共集行,又愚痴者作如是说,唯一正理是菩提道所为空性行,是正理者得本然清净等。”佛陀呵责所谓空性行是唯一菩提道,呵责“唯般若波罗蜜多应知是菩萨学处”,所以,六波罗蜜多应当等行,不可偏废。
子七、利益
    分二:六度各别的利益;修持六度之果。
丑一、六度各别的利益
   六度各个均具四种功德。云何为四?
    一者、广大功德——发心为利他,所缘境为自他一切有情获得无上正等正觉的果位,故称广大功德。
    二者、无求功德——不求今生回报及来世人天善趣的果报等,远离六度各自的违品,故为无求功德。
    三者、殊胜功德——将一切众生安置于善趣及三菩提之安乐果位,故为殊胜功德。
    四者、无尽功德——六度之修持,被空悲双运的方便及殊胜回向摄持,所以永无竭尽而恒时增广,故为无尽功德。
    如《经观庄严论》云:“广大及无求,最胜与无尽,当知一一度,四德悉皆同。”
丑二、修持六度之果
    分二:暂时之果;究竟之果。
    寅一、暂时之果:
    《宝鬘论》云:“施受用戒乐,忍光泽进威,禅寂慧解脱。”由布施感得受用圆满的果;由持戒招感善趣的安乐;由忍辱感得身相光泽;由精进行持善法感得威光赫奕;由静虑令沉掉烦恼寂灭;由智慧能解脱三有。
    寅二、究竟之果:
    以六度当中的福德资粮获得佛的色身(化身、报身),以智慧资粮获得佛的法身。《经观庄严论》云:“初二为福体,第六即是智,余三二聚因,五亦成智聚。”应知布施持戒二波罗蜜为福聚体,般若波罗蜜即为智聚体,忍辱、精进、禅定三波罗蜜通为福、智二聚之因。复由般若能回向故,一切诸波罗蜜皆成智聚。《宝鬘论》云:“一切佛色身,从福资粮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资粮生。”

戊二、广说
    分六:布施波罗蜜;持戒波罗蜜;忍辱波罗蜜;精进波罗蜜;禅定波罗蜜;般若波罗蜜。
己一、布施波罗蜜
    分四:体相;释词;分类;摄义。
    颂曰:
    为遣贫穷施财法无畏。
子一、体相
    指具有四种不共法相之布施的善心及种子,或者以善舍之心发起身语业,圆满布施波罗蜜。《菩萨戒品》云:“云何施自性,谓诸菩萨不顾自身,一切资具所有,无贪俱生之思,及此所发能舍施物身语二业。”何为布施的体相?即诸菩萨不顾惜自身之一切资具,以无贪之念和与生俱来的慈悲所发起布施财物之身语二业。{四种不共法相:即治障、合智、满愿、成生(成熟)。无贪俱生之思:指一切没有贪恋的作意。}
子二、释词
    梵语曰檀那,意为能遣除他人贫穷,译作布施。
子三、分类
    分三:财施;法施;无畏施。
    《经观庄严论》云:“具住不悭故,法财无畏三。”
丑一、财施
   清净的财布施可从三个方面来说明:
    其一、清净的施物可分内外两种——内施物是指自己的身体。《无贪子请问经》云:“若来乞手,即予以手;若来乞足,即予以足;若来乞眼,即予以眼;若乞身肉,即予身肉;若乞身血,即予身血。”但此处应注意的是,初发心修行的菩萨,尚未证入自他平等的境界时,不可能将身体予以割截布施。《入行论》云:“心要之义未净前,不可轻易施此身,自利利他此人身,应善维护作大事。”外施物指那些合法取得的东西,如饮食、衣服、象马、车乘、儿女、妻妾、金银、珠宝等。
    其二、清净的受施者有四种——上师三宝等是功德殊胜的受施者;父母恩人等是蒙恩深重的受施者;病人或无依无怙的可怜人是正受痛苦的受施者;自己的仇敌等是对我作损害的受施者。
    其三、布施的方式——应具足大悲心,为了利益众生成就菩提去行布施。在布施的时候,应心生欢喜,以诚挚的心恭敬地行布施。布施之后无有丝毫的后悔心。行布施时不要伤及自己的眷属,即便财物是属于自己的,如果在施舍时,眷属们痛哭流涕,那就不宜布施。如果用抢夺、偷取等方式得来的财物布施是不可以的。
    行布施首先应从布施微小物开始,逐渐行大布施,这样练习修行而利益众生。如《入行论》云:“佛陀先令行,惠施蔬菜等,习此微施已,渐能施己肉。”财施又包括普通布施、广大布施、极大布施。布施饮食、衣服、马车等财物,属于普通布施。只要自己的意乐清净,所舍施的财物无论大小都可以,如《三十五佛忏悔经》中说:“乃至施与傍生一口食物(也可获得诸善根)。”我们如果依靠佛陀所说的陀罗尼与密咒之力,仅仅作一滴水、一粒米的布施,也能利益恒河沙数的饿鬼。作素烟、荤烟等佛事也能对空游饿鬼有极大的利益,依此(焦烟)使那些以有情生命为食的厉鬼非人暂时享用焦烟味得到满足,并依靠法施(念诵仪轨等)令它们相续获得解脱等,此后它们不再损害有情生命,从而解除许多众生死亡的怖畏,因此也是无畏施。布施自己的儿女等亲眷及自己拥有的骏马、大象等自己最为珍爱之物,属于广大布施。布施自己的身体、生命及肢体等,属于极大布施。例如,大勇王子将自己的身体布施给母虎,龙树阿阇黎将头施予乐行王子。但这些行为除了得地菩萨之外,凡夫人不能实践。如《入行论》云:“悲心未清净,不应舍其身,若能成现后,大利因应舍。”若无清净悲心,不应行布施身体。如果能成就现在或后世的大利,应当舍自己的身体。我们内心应将自己的一切受用乃至身命无有贪执地回向众生,并且发愿以后能够真正地行极大布施。
    菩萨不应行不清净的布施。不清净的布施包括四个方面:
    其一、心不清净的布施,指因邪心或下劣心而行布施。菩萨不应为损害他人而行布施,不应为沽名钓誉而行布施,不应为了竞争而行布施。《菩萨地论》云:“菩萨不应当为了杀害别人,困缚别人,或是为了处罚,或监禁,或驱逐的目的而行布施。菩萨不应为了美名或赞美而行布施,不应为了竞争而行布施。”菩萨也不应当为了来世不会贫穷,或为了得人天受用福报而行布施。
    其二、施物不清净的布施。菩萨不应布施毒药、弓箭、武器等对有情构成伤害或造成痛苦之物;菩萨不应将自己的父母布施给别人,也不能将父母作抵押品;如果子女及妻妾不愿意时,也不能将他们布施给别人;为了敛财而布施也不应该。《梵网经》云:“若佛子!不得蓄一切刀、杖、弓箭、矛、斧、斗战之具及恶网罗罥,杀生之器,一切不得蓄。而菩萨乃至杀父母尚不加报,况杀一切众生。不得蓄杀生具。若故蓄者,犯轻垢罪。”《宝鬘论》云:“菩萨不应布施毒药、炽火、武器等对受者构成伤害之物,或乞者为伤害别人而索求之物。”
    其三、受者不清净的布施。如果邪魔的眷属来向菩萨索身,菩萨不应施与身体或支分;对魔鬼加持的众生及神经错乱者,菩萨不应施身。因为这些人的精神不能自主,对他们行身施毫无意义。
    其四、态度不清净的布施是指在心不欢喜时、愤怒时及忘失正念时的布施。这种布施也是不应作的。菩萨不应以不恭敬的态度作布施。不应对来乞者嘲笑、恐吓或威胁而行布施。
丑二、法施
    首先应当观察求法者的法器,以大悲心布施与众生法器相应的正法,使听法者心生欢喜。
    《月灯经》云:“法施应如是,若人来求法,初不为广说,亦不立即说,应善观彼机,若确属法器,不请亦说之。”
    《菩萨地论》云:“法施者,是说应该无错谬说法,随根器之不同而说法和坚守菩萨学处的根本教义。”施与正法,指为他人灌顶、传法、念传承等,使他人心相续趋入善法。但是,在我们尚未根除私欲之前,虽然表面上成办利他之事,也只如影像而已,不能究竟利益众生。
    《优婆塞戒经》云:“能说法者复有二种,一者清净,二者不清净。不清净者复有五事,一者为利故说,二者为报故说,三者为胜他说,四者为善报说,五者疑说。清净说者复有五事,一先施食然后为说,二为增长三宝故说,三断自他烦恼故说,四为分别邪正故说,五为听者得最胜故说。”说法者应发清净心而说,心不清净不当说。
    阿底峡尊者说:“证悟了空性并且具足神通之时乃可摄受眷属;自利断尽之时乃可行饶益他众;获得见道之后方可超度亡灵。”仲敦巴格西回答说:“自相续无有任何修行验相及证悟的初学者以正法饶益众生也不会有益,他们的加持犹如倾倒空器一般,从彼不会得到任何加持,窍诀犹如未经按压的酒糟酿出的薄酒一样,无有任何纯酿的滋味。”
    因此,自己未曾实修而为他人讲经说法,对他人无有任何利益,若依靠传讲佛法而收集供养及财利,则将正法作为得财之商品了。所以,我们的私欲未断尽之前,应以自己念经、诵咒、读诵佛经论典等回向众生,作水施、施身等。当私欲完全断尽之时,一刹那也不应住于安闲寂乐之中,应时时刻刻以正法饶益有情。
    《正法念处经》云:“若人能说法,利益于他人,其人如父母,示以涅槃城。若为他人说,一句之善法,则为善导师,为众生所尊。”
    《集诸法方广经》云:“佛言,善男子,若如来灭后,于我已说法中,随所爱乐如其信解为众人说,于彼会中若一众生身毛喜竖,或堕泪悲泣,当知是为诸佛即可。”《迦叶请问经》云:“不求利养心清净,施法与人世尊说。”
    《圣集论》云:“不为利养故,为众生说法。”又云:“为除众苦故,为世间说法。”
    若菩萨行法施,能速见诸佛,常侍佛侧,圆满一切愿望。如《宝鬘论》云:“于诸听法者,无覆行法施,能常伴佛侧,众愿得满足。”
丑三、无畏施
    分二:暂时;究竟。
    寅一、暂时:
    指对病魔、盗贼、猛兽、国王、非人及水火灾难等怖畏作救度。世尊曾宣说:“一切有为善法中,救护有情生命之功德利益最大。”所以菩萨应当广行放生,大量救护有情的生命。具有权势之人应下令禁止渔猎,有时可将被宰杀的牛羊及濒临死亡的鱼儿、虫蝇等救脱出来。我们应当在实际行动中想方设法饶益众生,使众生脱离种种怖畏。
    寅二、究竟:
    对堕于三恶趣的众生及处在轮回中的痛苦有情,菩萨应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作救度,这是究竟的无畏施。
    在家菩萨以布施财物为主,出家菩萨以布施正法为主,无畏施为在家与出家共同所应行持。
    《摄波罗蜜多论》云:“布施根本菩提心,勿弃如此能施欲,世间具此能施欲,佛说此为施中尊。”我们应当忆念修习菩提心,菩提心为诸行所依,愿证菩提,即是能舍一切之根本,所以对此心应励力修学。我们已于诸佛菩萨前发菩提心,誓愿修持六度万行救济众生,所以应当尽力修持三种布施。若连微小物也不布施,经中说这种人堕饿鬼趣,并且失坏菩萨律仪。
    《入行论》云:“因悭未施与,经说堕饿鬼。”我们自己这个不净之身刹那生灭,种种将养惜护也无有意义,一切财物无有坚实,会被国王、盗贼、水、火及不肖子孙所败坏,不如将其布施而成为坚固财。
    马鸣菩萨说:“所有资财物,眼见己财宝,分散属诸家,如能速疾施,无能侵夺者。若人悭不施,终为他所夺,现在恶名闻,来生多贫乏,是为最愚痴。”
    其实,若施心清净无需很多财物也可获得大果报。若以大悲菩提心摄持,以密咒佛号作加持,仅仅布施一粒米、一滴水也能饶益无量有情。如蒙山施食、焰口、火施等可使很多有情众生获益,不仅使他们得到财食的满足,遮止魔祟厉鬼的损害,并且他们因听闻佛号经咒而在相续中种下解脱的种子,故能同时满足财、法、无畏三种布施。纵然不能圆满行持上述仪轨,也应在吃饭时念几句观音心咒布施七粒米,举手之劳而功德无量。我们只要留心,生活中布施的机会很多,如倒茶汤时念佛号咒语亦成布施,或于旁生耳边念经咒佛号等,随力救度怯弱危难有情,令其身心远离怖畏灾厄等。
    如《入行论》云:“身及诸受用,三世一切善,为利诸有情,故当无惜施。”
子四、摄义
    如果诸菩萨真正受持菩萨律仪,而后修学大乘菩萨布施之道,当先了知现在修学的开遮学处,并精勤学修,特别要对治对身体、财物及善根的悭吝,励力增广能舍之心。若没有这样薰修,就会心生忧恼;若能够这样薰修,则于来世用少功力就能圆满布施波罗蜜多。若舍弃布施学处,则于现世也被严重过患所染污,于未来世中心不趣入或极难趣入诸菩萨行。总而言之,修布施度应如土美仁波切的《佛子行三十七颂》所说:“欲菩提者应舍身,何况一切身外物,是故不望报异熟,布施便是佛子行。”
己二、持戒波罗蜜
    分四:体相;释词;分类;摄义。
    颂曰:
    以能断心受持三律仪。
子一、体相
    指具有四种不共法相之能断的善心及其种子,或者令意厌舍对他人的损害及损害的根本,以及这种能断心和菩提心摄持的戒律体性。由修此能断心,令增长圆满,即是持戒波罗蜜多。禁恶行戒并非是要安立诸多有情全部远离损恼。现量可见仍有很多有情尚未脱离种种恼害,若因此而推理过去诸佛的戒波罗蜜未得圆满,显然是错误的。因为众生无量,不可能使它们都到远离损害的地方。所以无论外在的有情是否都已远离诸损害,只要相续中有离损恼他有情之能断心,修持此能断心即是受持戒律。
    如《入行论》云:“鱼等有何处,驱彼令不杀,由得能断心,说为尸罗教。”
    《入中论自释》云:“此以七能断为相,无贪无嗔正见三法是七能断之发起,故约能断及发起而言戒,即十善业道也。”
    摄善法戒指内心发起普遍行持六度万行的一切善法之心,并非必须对三世一切有情一一圆满行持。饶益有情戒指自心相续发起以四摄法利益有情,亦非在外相上普遍度化一切有情。
    如《华严经》云:“谓于自心建立一切菩萨行故,自心建立度脱一切众生故。”
    冈波巴大师在《解脱庄严宝大乘菩提道次第论》中说:“戒律之体性具有四种功德之相。何者为四?一者,从他得戒,如法正受;二者,心意清净;三者,若有违犯速行忏除,以成复戒;四者,为护戒故,常以至诚思维戒相而守持之。”
子二、释词
    梵语曰尸罗,即离热恼得清凉。印度中观论师扎雅阿楞达在《入中论广疏》中说:“此由不忍诸烦恼故,不生恶故,又由心中息忧悔火,清凉性故,是安乐因,为诸善士所习近故,名为尸罗。”
子三、分类
    分三:禁恶行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
丑一、禁恶行戒
    又称菩萨律仪戒,指发愿、行菩提心后,与行持七众别解脱戒相同,远离损害众生。也就是说,身、语、意三门遣除一切对他有情不利的如毒般的十不善业。应从为利他而修行断除损害心的角度去理解禁恶行戒。
    《菩萨戒品》云:“律仪戒者,谓诸菩萨所受七众别解脱律仪,即是比丘戒、比丘尼戒、正学女戒、勤策男戒、勤策女戒、近事男戒、近事女戒,如是七种,依止在家出家二分,如应当知,是名菩萨律仪戒。”
    所制诸别解脱戒,是出家菩萨律仪学处之一分,非离菩萨学处别有,三聚戒中律仪戒与真实别解脱戒一致,是菩萨首先需要学习的。
    《菩萨戒品》云:“此三种戒,由律仪戒之所摄持,令其和合,若能于此精进守护,亦能精进守护余二,若有于此不能守护,亦于余二不能守护,是故若有毁律仪戒,名毁菩萨一切律仪。”所以,若执别解脱戒是声闻律,舍弃此律中开遮等学处,说另学其它菩萨学处,是尚未了知菩萨戒学。禁恶行戒(菩萨律仪戒)是后二戒根本所依处。律仪戒中最主要的是断性罪。诸性罪中过患严重的,在大小乘中都说为断除十种不善业,所以善护身语意三业是护持禁恶行戒的关键。
    《大宝积经文殊师利授记会》云:“若有已发菩提心者,乃至微恶终不更作。何所不作?谓贪嗔痴,及以在家威仪调戏,悉皆远离。若出家已,不复希望名利恭敬,安住出家所修行法。”
    《摄波罗蜜多论》云:“不应失此十业道,是生善趣解脱路,住此思惟利众生,意乐殊胜定有果,应当善护身语意,总之佛说为尸罗,此为摄尽尸罗本,故于此等应善修。”
    月称论师讲说持戒波罗蜜时,也说是断十种不善。《十地经》等大都这样宣说,所以如前所说受持禁恶行戒,则其它戒也容易持守。
丑二、摄善法戒
    又名“受律仪戒后”。为了使自己心相续中二资粮及六度所摄的善法,未生者令生,已生者令不失,并令增长,从而断除不善及其根本,如此能断的善心即是摄善法戒。《璎珞经》云:“摄善法戒,所谓八万四千法门。”《菩萨戒品》云:“摄善法戒者,谓诸菩萨受律仪戒后,所有一切为大菩提,由身语意积集诸善,总说名为摄善法戒。”此戒也指能引发生起二种资粮,并令增长广大之一切善法。
    我们应当随时随地竭力成办一切善法。《贤愚经》颂云:“莫想善微小,无利而轻视,水滴若积聚,渐次满大器。”如果我们随时随地以正知正念护持自心而修持,便可积累不可思议的善业资粮。
    《大智度论》云:“佛言:我过去亦曾作恶人小虫,因积善故乃得成佛。又如十八不共中,有欲无减灭者,佛知善法恩故,常欲积诸善法,故欲无减。修积诸善法,心无厌足,故欲无减。”
    佛在世时,有一位长老比丘,老眼昏花,自己缝补僧伽梨,针经常脱线。于是对其他人说:“谁愿意作福德呢?给我穿一下针吧!”此时,佛现身在他面前,说:“我是愿意求福德永远没有满足的人,把你的针拿过来吧!”老比丘见到佛的光明,听到佛的声音,知道是至尊的佛陀,就说:“您的功德无量无边,而且一切功德究竟圆满,为什么还没有满足呢?”佛告诉比丘说:“功德果报极为甚深,没有人比我能更详细地知道善法的恩德。我虽然穷尽一切功德海的边际,但本来是以希求心没有满足的缘故得到佛果,所以现在对善法精进不息。虽然再没有可得的功德,但是我的希求心还是不会休止。”一切世间天人听到佛语极为惊讶,醒悟后说:“佛对于功德尚且没有满足,何况其他人呢?”
    《华严经》云:“又此上品十善道,修治清净,心广无量故,具足悲心故,方便所摄故,发起大愿故,不舍众生故,希求诸佛大智故,净治菩萨诸地故,净修一切诸度故,成菩萨广大行。又此上上十善业道,一切种清净故,乃至证十力四无畏故,一切佛法皆得成就。是故我今等行十善,应令一切具足清净,乃至菩萨如是积集善根,成就善根,增长善根,思惟善根,系念善根,分别善根,爱乐善根,修集善根,安住善根,菩萨摩诃萨如是积集善根已,以次善根所得依果(依果指依报与果报。)修菩萨行,于念念中见无量佛,于其所应承事供养。”
    《大集经》云:“若不成就众生,净佛国土,不能得无上道。何以故?因缘不具足,则不能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因缘者,所谓一切善法。从初发意,行檀波罗蜜,乃至十八不共法,于是行法中,无意想分别故。”
    《菩萨地论》云:“得了菩萨戒以后,就应该一心精进,勤修闻思修各种法行;对上师要恭敬承事,并要勤作各种佛事;于诸病人应侍奉汤药,为作祈祷;常行施舍,赞扬他人的功德,对别人的福德随喜;对讥笑和诽谤要忍受,所作之功德要回向菩提;发趋善愿,常供三宝,厉行精进;常行自利,慎不放逸;恒思学处,了达戒相;常护诸根,饮食有节,于初夜及黎明时不可贪睡;精勤修持诸瑜伽法,于善知识及诸贤士常行亲近,于自谬误常行观察,善为遣除。”
丑三、饶益有情戒
    为了利益众生,依靠一切发心及行为的善巧方便,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来遣除与饶益有情相违的不善业及种子,如此能断的善心谓饶益有情戒。或者缘十一种利益有情相,如其所应引发彼等现法后法无倒利益,如此善心为饶益有情戒。
    所谓十一相,冈波巴大师在《解脱庄严宝大乘菩提道次第论》中说:“饶益有情戒,摄言之有十一项法:一者,众生的痛苦应当努力设法为之解除;二者,众生不知怎样去作时,应该指示他怎样去作;三者,在众生的行动中,以参与、感受和承当等方式来利益他们;四者,保护众生,使他们脱离怖畏;五者,众生的种种忧苦,悉令消除;六者,匮乏资财的众生,令得富饶;七者,善能摄集佛法之眷属;八者,随顺众生的心意,以达成和谐;九者,以自己的殊胜功德,来使众生欢喜;十者,以自己的善德来斩除恶业之刺;十一,以神通力之方便,来威慑或诱导众生,使之成熟。”《菩萨戒品》云:“云何菩萨饶益有情戒?当知此戒略有十一相,何等十一?谓诸菩萨,于诸有情能引义利彼彼事业与作助伴。又诸菩萨,依世出世种种义利,能为有情说诸法要,先方便说,如理说,后令获得彼彼义利。又诸菩萨,于诸丧失财宝亲属诸有情类,善为开解令离愁忧。又诸菩萨,随顺世间事务言说,呼召去来,谈论庆慰,随时往赴,从他受取饮食等事。以要言之,远离一切能引无义违意现行,于所余事心皆随转。又诸菩萨,若隐若露,显示所有真实功德,令诸有情欢喜进学,调伏诃责治罚驱摈,为欲令其不善处安置善处。又诸菩萨,以神通力,方便示现那落迦等诸趣等相,令诸有情厌离不善,方便引令入佛圣教,欢喜信乐,生希有心,勤修正行。”
    饶益有情戒广说见下文(丁三、饶益有情戒)。
子四、摄义
    菩提心是诸行所依,不失坏菩提心并令增长,不仅为趣入戒法等行持的根本,也是遮止损害有情的最殊胜方便。初发心菩萨当以地上菩萨所持净戒为目标,从现在起至心修学戒律学处,以此抉择诸行为之进止。特别应了知十不善业之性罪与遮罪,于每日中用心防护。于自所受律仪诸根本罪,亦应励力生起防护之心。以如是行持之等流果,于来世能自在圆满菩萨戒行。不然的话,若于现世舍弃诸菩萨学处,自相续为深重罪业染污,一旦串习坚固,那么将来于多世中无缘学修菩萨戒。因此,现在以正知正念护持自心相续极为重要。
    《四十二章经》云:“佛言,佛子离吾数千里,忆念吾戒必得道果。在吾左右,虽常见吾,不顺吾戒,终不得道。”
    《遗教经》云:“戒是正顺解脱之本,故名波罗提木叉。因依此戒,得生诸禅定及灭苦智慧,是故比丘当持净戒,勿令毁缺。若人能持净戒,是则能有善法,若无净戒,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当知戒为第一安隐功德之所住处。”
    《梵网经》云:“若佛子!发是十大愿已,持佛禁戒,作是誓言:宁以此身投炽然猛火,大坑刀山,终不毁犯三世诸佛经律与一切女人作不净行;复作是愿,宁以热铁罗网千重周匝缠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一切衣服;复作是愿,宁以此口吞热铁丸及大流猛火,经百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口,食于信心檀越百味饮食;复作是愿,宁以此身卧大流猛火罗网热铁地上,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百种床座;复作是愿,宁以此身受三百矛刺身,经一劫二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百味医药;复作是愿,宁以此身投热铁镬,经百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千种房舍屋宅,园林田地;复作是愿,宁以铁锤打碎此身,从头至足,令如微尘,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恭敬礼拜;复作是愿,宁以百千热铁刀矛挑其两目,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视他好色;复作是愿,宁以百千铁锥剜刺耳根,经一劫二劫,终不以次破戒之心,听好音声;复作是愿,宁以百千刃刀,割去其鼻,终不以次破戒之心,贪嗅诸香;复作是愿,宁以百千刃刀,割断其舌,终不以此破戒之心,食人百味净食;复作是愿,宁以利斧斩破其身,终不以次破戒之心,贪著好触;复作是愿,愿一切众生悉得成佛,而菩萨若不发是愿者,犯轻垢罪。”又云:“若佛子!信心出家,受佛正戒,故起心毁犯圣戒者,不得受一切檀越供养,亦不得国王地上行,不得饮国王水。五千大鬼常遮其前,鬼言大贼。若入房舍城邑宅中,鬼复常扫其脚迹。一切世人骂言,佛法中贼。一切众生,眼不欲见。犯戒之人,畜生无异,木头无异。若毁正戒者,犯轻垢罪。”
    总而言之,修学持戒波罗蜜,如《佛子行三十七颂》云:“无戒自利尚不成,欲能利他岂可能,是故无存贪有心,护持净戒佛子行。”
己三、忍辱波罗蜜
    分四:体相;释词;分类;摄义。
    颂曰:
    当忍怨害痛苦甚深法。
子一、体相
    指具有四种不共法相之不动善心及种子,或者能忍耐他有情之怨害,忍受自身所生众苦,善安住于甚深法义,如此忍耐心。
    忍辱波罗蜜,是由调伏自心灭除忿恚等烦恼而得圆满,并非观待一切有情悉离暴恶而得。也就是说,调伏自心即能圆满忍辱波罗蜜,无需观待一切有情。《入行论》云:“恶有情如空,非能尽降伏,唯摧此忿心,如破一切敌。以皮覆此地,岂有而许皮,唯以鞋底皮,如覆一切地,如是诸外物,我不能尽遮,应遮我自心,何须遮诸余。”《菩萨地论》云:“此心不掺杂任何物欲,以纯真的慈悲心,在任何情况下心无记挂地坦然接受(一切逆境)是也。”
子二、释词
    梵语曰羼提,即能忍痛苦等。
子三、分类
    分三:忍耐怨害;安忍苦受;思择法忍。
丑一、忍耐怨害
    分三:破除不忍怨害;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败;观察嗔恚心的过患而修忍辱。
    寅一、破除不忍怨害:
    首先应当详细观察,为什么对那些怨害生嗔恨?这样观察,知道对方要对我作损害,意乐为先,而后以种种方便破坏我的安乐,对我身心作种种损害。对方是否有选择的自由呢?若是自在对我作损害,那么对他生嗔恨是不合理的,因为他由宿世习气烦恼种子境界现前,非理作意,因缘和合起损害心,纵然他不故意思维,这样诸多因缘凑合也能发生损害我的事。如果因缘不具足,则故意想损害我,也一定不可能。如此因为诸因缘集聚而生起损害的意乐,由此复起损害加行,由此加行使我生苦恼。此补特伽罗毕竟无有主宰,因他被烦恼所驱使。如果他自己全无自由,被他人所使作诸损害,我更不应该生嗔恨。菩萨见诸怨家作损害时,应思维他们被烦恼魔所驱使,不能自主,所以不但不应生嗔恨,而且应生怜愍,需发心令他们远离烦恼。因此,自己应当勤修菩萨行。
    如《中观四百论》云:“虽忿由魔使,医师不嗔怪,能仁见烦恼,非具惑众生。”
    月称论师亦云:“此非有情过,此是烦恼咎,智者善观已,不嗔诸有情。”
    若诸有情能有主宰皆应无苦,因为有情皆不愿有苦受,然而诸有情若被猛利烦恼所驱使,尚且于自身作损害,或跳悬崖,或以刀剑自伤,或绝食等,何况于他人能不作损害吗?如是思维便灭除嗔心。
    如《入行论》云:“故见怨或亲,为作非理时,谓此因缘生,思已当乐住。若由自喜成,皆不愿苦故,则一切有情,皆应无有苦。”又云:“若时随惑转,自爱尚自杀,而时于他身,何能不为损。”
    其次,思维诸损恼是否有自性,若有自性,彼本性如此,所以不应当生嗔恨,如火有热性,我们不应当对火的热性生嗔。若无自性,是因缘而生,也不应嗔,如虚空中有烟出现,不应以烟之过患而嗔虚空。如此思维可灭嗔恚。《入行论》云:“若于他恼害,是愚夫自性,嗔彼则非理,如嗔烧性火。若过是客来,有情性仁贤,若尔嗔非理,如嗔烟蔽空。”
    再次,观察损害有情的行为直接或间接由何所作。如果憎恨直接发生损害之能作害者,如具嗔恚心的补特伽罗憎恨刀杖等,因为若被刀杖所伤害,则刀杖是直接作害者。如果憎恨间接作损害者,如刀杖等为人所使,作害者复为嗔恚所使而作损害,那么应憎恨作害者的嗔恚,显然无有是处。如《入行论》云:“杖等亲为害,若嗔能使者,此亦为嗔使,定应憎其嗔。”所以,不憎恨刀杖,亦不应憎恨使刀之人。若憎恨使用刀杖之人,以理推之,应憎恨他的嗔恨才对。
    复次,观察能发动作害之因不应生嗔。若受怨害而生苦时,所受怨害如果无因,不应生嗔,若是由不共同的特殊之因,也不应生嗔。不共之因是自己过去的宿业,由自己的业力发动,所以,自己所招,不应憎恨他人。如《入行论》云:“我昔于有情,曾作如是害,故害有情者,我理受此损。”又云:“愚夫不愿苦,爱著众苦因,由自罪业害,岂应憎于他。譬如诸狱卒,及诸剑叶林,由自业所起,为当憎于谁。由我业发动,于我作损害,此作地狱因,岂非我害他。”如果说不是自己所造,那是谁呢?正如霞婆瓦所说:“若云非我致,实是显自全无法气。”
    复次,观察有境(有境即三有之境)不应生嗔。若不能忍现在微苦,那么于恶趣无量大苦岂能忍受。应想自己极为愚痴,当感到羞耻,并努力防止自己生嗔恨。
    《入行论》云:“于现在微苦,我且不能忍,何不破嗔恚,地狱众苦因。”其怨所生苦,是我宿世恶业之果,由忍受此怨害的原因,宿业尽可消灭。若能堪忍怨害而不造新恶,能增长福德。作害者不顾自法衰退,为了净除我之罪垢而行怨害,所以应把他当作恩人。如《本生论》云:“若有不思自法衰,为净我恶而行损,我若于此不堪忍,忘恩何有过于此。”《入中论》云:“往昔所作恶业果,既许彼苦能永尽,云何嗔恚而害他,更引当来苦种子。”若于怨害忿恨而行报复,反而种下苦种。譬如为了医治重病,应当忍受针灸等方便,为了灭除大苦而忍小苦是很合理的。
    复次,观察所依不应生嗔。一、观能害之因。《入行论》云:“他器与我身,为应于谁嗔?如人形大疮,痛苦不耐触,爱盲我执此,损此而嗔谁?”又云:“有由愚行害,有因愚而嗔,其中谁无过,谁是有过者?”二、观自所受。诸声闻唯行自利,若于怨害不忍耐而生嗔尚不应理,何况我从初发心时,誓为利乐一切有情,修利他行,摄受一切有情,如是思维应发堪忍之心。博朵瓦格西云:“佛圣教者谓不作恶,若略有怨害不修堪忍,即便骂为,此从根本破坏圣教,由此即是自舍律仪。圣教根本由此破坏,虽总圣教非我等有,自失律仪是灭自者。”又云:“如翻鞍牛缚尾而跳,鞍反击腿,若缓鞍落始得安乐。若于怨害而不缓息,与其敌对反渐不安。”
    寅二、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败:
    菩萨本来为了利乐有情而发菩提心,今见有情自获安乐反生嗔恚,是不合理的。又云“惟愿一切有情皆当成佛”,今见彼等略有下劣利养恭敬反生忧恼,这样的心理极为矛盾。所以应对他人得到富贵快乐生欢喜心,断除嫉妒,否则,发菩提心利乐有情只是假名而已。如《入行论》云:“为乐诸有情,而发菩提心,有情自获乐,何故反嗔彼。云令诸有情,成佛三界供,见下劣利敬,何故起忧恼。若汝所应养,当由汝供给,亲友得自活,不喜岂反嗔。不愿众生乐,岂愿得菩提,故若憎他富,岂有菩提心。若他从施获,或利在施家,此俱非汝有,施不施何关。”如果因为怨家衰败而生欢喜,或以恶心愿其衰败,仅由此心于怨家无有损害,只是会使自己受苦。如《入行论》云:“设怨有不喜,汝有何可乐,仅由汝希愿,岂为损他因,纵由汝愿成,他苦汝何喜,若谓满我心,损失岂过此。彼烦恼渔夫,利钩之所执,我于地狱镬,定受狱卒煎。”如果能破除对怨家富盛不欢喜,就能止息自己的忧恼,由此息灭忧恼的缘故,自己就不会生嗔恨了。
    寅三、观察嗔恚心的过患而修忍辱:
    一个人即便具足布施与持戒的功德,如果不能忍辱,就容易生起嗔恨,一旦生起了嗔恨,那么过去由布施和持戒所积聚的善根在一刹那间都会毁坏。《曼殊室利游舞经》云:“曼殊室利,所谓嗔恚,能摧毁百劫之善根。”《大宝积经》云:“一嗔能摧毁千劫所积善。”同样,《入行论》云:“一嗔能摧毁,千劫所积聚,施供善逝等,一切诸善根。”所以别人对自己进行殴打、抵毁、恶语中伤,我们不应心生嗔恨或忿怒,反而对他们应生起慈悲之心。嗔恚心,在《菩萨地论》中抉择为五相:憎恶心、不堪忍心、怨恨心、谋略心、覆蔽心,这五相具足就是圆满的嗔业。《三摩地王经》云:“互相若生嗔恨者,净戒广闻不能救,参禅住净不能救,布施供养亦无救。”一个人一旦有了嗔恨心,怒火就会常常在心中燃起,表面就会不断地愤怒怨恨,这样,不但自己丧失了快乐,还会时常伤害到朋友和眷属,给予他们种种的烦恼和痛苦。《入行论》云:“罪恶莫过嗔,难行莫胜忍,故应以众理,努力修安忍。”又云:“若心执灼嗔,意即不寂静,喜乐亦难生,烦恼不成眠。”又云:“嗔令亲友厌,虽施亦不依,若心有嗔恚,安乐不久住。”不能忍辱的人,魔鬼很容易趁机来造成中断障(中断障即使闻思修行中断的障碍。)。不能忍辱,就不能圆满六波罗蜜,不能获证无上菩提。《父子请问经》云:“嗔怒不能成佛果,故应常习慈悲观。”嗔恚既然有如此种种过患,所以应当不遗余力地修习安忍。
丑二、安忍苦受
    分四:必须安忍苦受之理;引发安忍苦受之方便;忍受生苦之处;观苦及忍苦的功德;观安忍之功德。
    寅一、必须安忍苦受之理:
    我等众生恒常具有诸苦,所以众生以苦为道不可不知。如《入行论》云:“乐因唯少许,苦因极繁多。”于诸苦受应当安忍,若不安忍而生嗔,即障碍修行。如《集学论》云:“或生嗔恚,或于修道而生怯弱,即能障碍修善行故。”有些苦是由他引起的,也有些苦,无论我们是否修道都要生起,是由宿业而起。又有一类,因修善行始得发起,若不修善不得发生。这类苦是由宿业及现前增上缘决定生起。诸苦无法遮止,若生起时当需忍受,若不能忍,则反于此原有苦上,由分别心更生新苦,更加难以忍受。若能安忍,虽根本苦未能退却,但不会因此更生忧虑等苦恼。若于此苦修持助道方便,则苦显得微小而能堪忍。
    寅二、引发安忍苦受之方便:
    如果已生苦可以对治,那么我们无需心生不喜。如果不可以对治,那么纵然不欢喜也无利益。若太娇爱,于微小苦也难忍受,若不娇爱,虽然大苦亦能忍受。如《入行论》云:“若有可治者,有何可不喜,若已无可治,不喜有何益。”又云:“寒热及风雨,病缚捶打等,我不应太娇,若娇苦反增。”
    从忍微小苦逐渐修习无有困难。如《入行论》云:“若习不易成,此事定非有,故修忍小苦,大苦亦能忍。”若能安忍苦受,从小苦渐次修习,则忍苦力渐能增广。《集学论》亦云:“此中若修小苦为先,则于大苦及极大苦而能串习。譬如一切有情由串习力,于诸苦上妄起乐想,如是若于一切苦上安住乐想而渐串习,则亦能住安乐之想。”《华严经》云:“童女,汝为摧伏一切烦恼故,应当发起难行之心。”摧伏烦恼须心力极坚稳,心力微薄者所不能成办,因此,若先发坚强志力,则诸大苦亦成助伴。譬如勇士入阵战斗时,见自己出血反而有助于勇猛。如果先前没有听闻到忍苦之法,而说自己不能行此安忍,这样自我轻蔑,则苦虽微小也能成为他退失道心的因缘。譬如懦夫,见他人鲜血而自己昏倒。如《入行论》云:“有若见自血,反增其坚勇,有虽见他血,亦惊慌闷绝,此由心坚固,怯弱之所致。”
    忍耐求法苦行,为了修持正法不顾一切艰难困苦。往昔噶当派诸大德有所谓的四依法,即:“心依于法,法依于贫,贫依于死,死依于干涸之壑。”我等大师释迦牟尼佛为了修持正法,舍弃王位如丢弃唾液般,到泥莲禅河畔经六年苦行,精进修法,每年只喝一滴水食一粒麦。大成就王米拉日巴尊者也一样,修行时口中无食,背上无衣,反以野菜(荨麻)充腹,有时整个身体犹如骷髅一般,身上绿毛丛生,并长有吸血虫,别人看到时认不出他是人还是鬼。大成就者美隆多吉于九年当中唯食拉刻树皮,修持正法最后获得成就。全知无垢光尊者也一样,数月中仅以二十一颗水银丸维持生命,下雪时进到牛毛口袋里,此袋子既作衣服又当坐垫。往昔所有的成就者全部是将现世的琐事舍弃不顾历经苦行精进修持而获得成就的,无有任何一人是从事现世之事的同时,于具足幸福安乐名誉之中顺便修行而成就的。智悲光尊者说:“(修行人)若丰衣足食,住处舒适,施主贤善等样样具足,则正法尚未成就之前魔法已成就了。”夏吾瓦格西说:“如果从内心深处想修法,则必须自心依于贫穷,贫穷一直到死亡。若能生起如此意念,则天、人、鬼三者必定不会使其为难。”因此,我们应当完全断除一切现世的贪著,不顾一切艰难困苦及酷暑严寒而修持正法。
    寅三、忍受生苦之处:
    如果必须安忍所生之苦,那么我们应当忍受其生苦之处。生苦之处分八:
    一者、依止处,所谓衣服、饮食、坐具、卧具、医药等物,是能增长梵行之所依,此等诸物,若粗陋鲜少,别人因此不恭敬,不应忧郁,当忍由此所生众苦。
    二者、世法处,衰、毁、讥、苦、坏、尽、老、病、死,如是九种是为世法,依此九种或依一种所生诸苦,应善加思维而忍受之。
    三者、威仪处,行住坐卧是四威仪,昼夜恒时净修诸法,由此生苦悉当忍受,始终不于非时,胁著床座草敷等。
    四者、摄法处,供事三宝,供事尊长,勤于请教诸善法。既然已请教学习了诸善法,就应当广为他说,或勤苦读诵,或独处空闲无倒思维,修习瑜伽,或修止观,为七种摄法。于此劬劳所生众苦,悉当忍受。
    五者、乞活处,剃鬚发等;受持裁染坏色之衣;于一切世间游涉而住;舍务农等,从他所得而存活;尽形寿从他求衣服等,断秽形故;尽形寿遮止人间诸欲,舍离歌舞嬉笑等;尽形寿遮止人间嬉戏。为七乞活。由依此等所生众苦应当忍受。
    六者、勤劬处,勤修善品,劬劳因缘所生众苦悉当忍受。
    七者、利有情处,谓十一事,从此生苦皆应忍受。{十一事:见己二、持戒波罗蜜,饶益有情戒。}
    八者、现所作处,出家众有从事制衣造钵等业,诸在家者,则有从事务农、做工、经商、管理等业,从此生苦,悉当忍受。
    如上八处所生众苦,随何苦起,皆应精进不止,不废修行,不使其成为退转障碍。
    寅四、观苦及忍苦的功德:
    首先应观苦有五德:
    其一、如果没有苦,则于苦事不希出离,所以苦有驱使有情趣解脱之功德。
    其二、由苦可迫使行者摧毁傲慢,所以苦有遣除傲慢功德。
    其三、由苦的逼恼而希求安乐,希求安乐须修善因,所以苦有使人欢喜修善的功德。
    其四、将心比心,知余有情漂流生死海者,皆有苦恼,由此能发悲愍。知苦有如上功德,自当刻苦修心。如《入行论》云:“无苦无出离,故心应坚忍。”又云:“又苦诸功德,谓以厌除慢,悲愍生死者,羞恶而喜善。”
    其次,思维能忍众苦之德。我往昔流转生死之时,为了追求微劣无意义之欲乐,虽然知道有苦尚能轻蔑,从而感得后来无量苦因,忍受众多无量大苦,何况我今日为求自他的究竟利益安乐。如《入行论》云:“为欲曾千返,受烧等地狱,然于自他利,我悉未能办,现无尔许苦,能成诸大利,为除众生苦,于苦唯应喜。”
    寅五、观安忍之功德:
    忍辱具有殊胜利益。如《菩萨地论》云:“谓诸菩萨先于其忍见诸胜利,谓能堪忍补特伽罗,于当来世无多怨敌,无多乖离,有多喜乐,临终无悔,于身坏后当生善趣。”《摄波罗蜜多论》云:“若有弃舍利他意,佛说忍为胜方便,世间圆满诸善事,由忍救护忿过失,是具力者妙庄严,是难行者最胜力,能息害心野火雨,现后众害由忍除,诸胜丈夫堪忍铠,恶人粗语箭难透,反成赞叹微妙华,名称花鬘极悦意。”《入中论》云:“忍招违前诸功德,忍感妙色善士喜,善巧是理非理事,殁后转生人天中,所造众罪皆当尽。”依靠忍辱之功德能感得容颜妙色,具足相好庄严,如同佛陀的微妙色相。以忍辱之力而断恶行善,使诸佛菩萨等诸大士夫见而生喜,亦能善巧明辨是理非理之事,以正知正念来取舍一切学处,殁后转生于人天善趣之中住享安乐,并且以往所造的众多罪业皆当灭尽。
    其次,如果我们对加害自己的人不生嗔恨,则可清除诸多罪障,可速圆满广大资粮。因此应将作害者视如上师一般,即所谓“若无生嗔境,于谁修安忍。”释迦牟尼佛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佛陀在因地时作忍辱仙人,被哥利王割截身体,他不但不生嗔恨,反而发愿将来成佛先度彼恶王。修持安忍是增上福德,获得解脱的殊胜方便,这种方便必须依赖有敌害等安忍对境才能行持,因此在遇到怨害时不能安忍,那就白白错失了难得的良机。我们有的人自己的嗔恨烦恼非常严重,平时无缘无故也要对他人愤恨不满,更何况别人对他行损害呢!这时正应当利用修忍辱的良机来消除自己的业障。如《入行论》云:“若我因己过,不堪忍敌害,岂非徒自障,习忍福德因?无害忍不生,怨敌生忍福,既为修福因,云何谓障福。”因此怨害不会障碍自己修积福德的。忍辱的果报,就世俗来说,纵然自己不希求,也会感得好的相貌容颜,无诸疾病,内在心相续调柔寂静,头脑冷静,理智分明,声誉远扬,寿命长久。忍辱的究竟果报是成就无上菩提。《菩萨地论》云:“菩萨若行广大无量忍辱之行,则能出生大菩提果,究竟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宗喀巴大师说:“若能恒时修习安忍不失欢喜,故于现法一切时中常得安乐,于当来世破诸恶趣,生妙善趣,毕竟能与决定胜乐。”
丑三、思择法忍
    对甚深法义之安忍。若听闻到甚深的空性实相法,应毫无颠倒地受持其密意,不可生邪见而进行诽谤,以免造舍法罪,否则,于无数劫中堕地狱深渊。曾经有两位行持十二头陀行的印度比丘来到阿底峡尊者面前求法,尊者宣说人无我时,他们二人心生欢喜,当讲到法无我时,二人惊恐万分,说道:“太可怕了,请尊者切莫如此宣讲。”当他们听到讽诵《心经》时,便以双手遮耳而逃。尊者十分伤感地说:“如果没有以慈悲、菩提心修炼自心,对甚深正法未起诚信,而仅以护持一分净戒不能获得任何成就!”
    应当引发胜解忍。胜解之境略有八种——一者,净信之境指三宝功德;二者,现证境指无我真实;三者,希乐境指佛菩萨广大神力;四者,取舍境的诸妙行因;五者,取舍境的诸恶行因;六者,所修境中究竟应获得的大菩提;七者,所修境中能得菩提所有方便;八者,闻思随行境,指所知境。胜解之理,指如实知道此诸境后,无所违逆数数思维。
    随修一种安忍时,皆令具足六种殊胜,具足六种波罗蜜多。{六种殊胜:见戊一、略说,子六、正行修持之相。}
子四、摄义
    菩萨欲安立一切有情于漏尽忍地,需使忍辱渐次增广,随念发菩提心。如地上大菩萨安忍诸所作境而勤修学,初发心菩萨,应善了知忍辱,如理修学。如果与安忍之学处有所违越,应当精勤忏悔。如果舍弃忍辱而不修,则会被诸重罪所染,于余生中也极难修持。如果未能将此殊胜菩萨行视为修行胜道的关键,那么,诸能行者也应
    现前修行,未能行者,应当生起净修意乐。如《妙臂菩萨请问经》云:“以少功力及微少苦而能圆满波罗蜜多。”又如《修心八颂》云:“秉性邪恶众有情,恒为猛烈罪苦迫,见时如遇大宝藏,愿恒惜此难得宝。”因此,很多人无缘无故地害你时,不应有丝毫的怨恨心,应当把一切损害视作宝藏,看成是自己修忍辱度的善缘。《佛子行三十七颂》云:“欲享善乐之佛子,一切损害如宝藏,故于众生无怨心,修忍辱是佛子行。”
己四、精进波罗蜜
    分四:体相;释词;分类;摄义。
    颂曰:
    擐甲摄善利众当精进。
子一、体相
    具有四种差别勇于行善之心及种子,或者以清净欢喜心缘善法勇猛行持之相。亦即对善法充满欢喜踊跃欣乐的心态,热衷于修习善法。《入行论》云:“进谓勇于善。”《菩萨地》说为摄善法及利有情,其心勇悍无有颠倒,及此所起三门动业。某些人虽然表面上行持善法,而内心于善法却没有很大兴趣,这样的人不能算精进。精进与否关键看内心对善法的信乐与坚毅,不能只看外表行为。无论暂时还是究竟的一切功德皆随精进而生,若无精进,一切功德不能产生。并且出世间的福慧二种资粮的产生、坚固及增长,主要依靠精进。《入中论》云:“功德皆随精进行,福慧二种资粮因。”所以说精进是一切功德的基础。精进分为上、中、下三品,由精进而得之法也有上、中、下之分,若不精进希求正法,那么也根本不可能得到正法。如世间谚语云:“法本无主人,谁勤谁得大。”《成唯识论》云:“勤谓精进于善、恶品修断事中勇悍为性,对治懈怠满善为业。”
子二、释词
    梵语曰毗梨耶,即勤,以无厌倦勇悍之心,于殊胜法精勤进取。《摩诃止观辅行记》云:“于法无染曰精,念念趣求曰进。”
子三、分类
    分三:擐甲精进;摄善法精进;饶益有情精进。
丑一、擐甲精进
    一般来说,精进的违品是懈怠,懈怠有诸多过患。于诸懈怠者,三乘菩提果遥遥无期,亦不能成办利他事业,不能圆满布施度乃至智慧度。如《慧海请问经》云:“有懈怠者,菩提遥远最极遥远。诸懈怠者无有布施乃至无慧,诸懈怠者无利他行。”若无精进而随懈怠转,一切善法悉当亏损,失毁一切众生暂时和究竟的利益。如《正法念住经》云:“谁有诸烦恼,独本谓懈怠,若有一懈怠,此无一切法。”大多数凡夫人最大的缺点是懈怠,不学修佛法,不积累资粮,不断恶修善。对治懈怠的有效方法即是精进,若能精进修行,必获大利益。《劝发增上意乐经》云:“能除诸苦及冥暗,是能永断恶趣本,诸佛所赞圣精进,此是恒常所依止,此世所有诸工巧,及出世间诸巧业,若发精进非难得,智者谁厌勤精进。”《菩萨地》云:“谓诸菩萨于发精进加行之前,其心勇悍,先应如是擐意乐甲。若为除一有情苦故,以千大劫等一昼夜,集为百千俱胝倍数三无数劫,唯住有情那洛迦中乃能成佛。我亦勇悍为正等觉非不进趣,发精进已终不懈废,况时较短,其苦极微,如是名为擐甲精进。若有菩萨于此精进,少发胜解,少生净信,亦名坚固,尚能长养为求无上大菩提故,发起无量精进之因,何况成就如是精进,于求菩提饶益有情,无有少分难行事业,可生怯劣难作之心。”又云《无尽慧经》云:“设从无始生死以来,现在以前为一昼夜,三十昼夜而为一月,于十二月计为一年,经十万年始发一次菩提之心,见一次佛,如是等一殑伽沙数始能知一有情心行,以如是理,须知一切有情心行,亦无怯弱而擐誓甲,为无尽甲。”是为无上擐甲精进。若能引发少分擐甲精进意乐,速能圆满无量资粮,净除无量障碍而成最胜不退转因。此菩萨于长劫中能生喜乐,亦能速得成佛。若长时间于无边妙行无有勇悍,只希望短时间内成佛,反于成佛极为遥远。
丑二、摄善法精进
    即是以对善法欢喜欣求之心,主动修习善法。或者说,在圆满获得五道十地中“断”的功德时,以勇悍之心积聚善法。精进在六度中遍及其余五度,也就是说其余五度皆需精进才能圆满。入大乘菩萨道后,于修行不退转,不满足于少量功德,不被外境所转,为了引发并圆满六波罗蜜多,对发心和加行精勤修持,此即摄善法精进。佛陀在《优婆塞戒经》中说:“若一切时中为一切众生修集善法,得不退转,是故我记是人,决定不久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欲修持善法,刹那也不应延误,应断除懈怠及虚度人生岁月的现象。如哲白莲大师说:“人寿如屠场傍生,过一瞬间死亦临,今复明日久蹉跎,终于榻中呼号矣。”华智仁波切也说,当如美女救头燃或如抖落入怀之毒蛇一样,立即精进修法。《宝积经》云:“勤求不懈,如救头燃。”《入行论》云:“如婴触沸水,灼伤极刺痛,已造狱业者,云何复逍遥。”好比被沸水烫着的时候,我们都会感到疼痛,细皮嫩肉的婴儿一定会疼痛至极,那么已造下热地狱之罪者,为何还如此逍遥度日呢?应当舍弃现世的一切琐事,立即致力于修行正法。否则,世间琐事如水面的波纹一样此起彼伏,始终不会有修法的空闲机会。自己什么时候决心放下世间法,也就是琐事终结之时,如无垢光尊者说:“世间琐事死亦无完时,何时放下即了乃规律。”萨迦班智达说:“即使明早要死亡,亦应学习诸知识。”若对善法能有如此猛烈的信心,那么无论在什么环境中也不会退失精进。
丑三、饶益有情精进
    为成办自他二利,勇悍行持饶益有情事业之善心。大乘菩萨誓除自他一切过失,誓引自他一一功德。《入行论》云:“我应除自他,无量诸过失,然尽一一过,须经诸劫海。未见我有此,断过精进分,堕无量苦处,我心何不裂。我应勤引发,自他众功德,然修一一德,须历经劫海。我终未能起,修此德一分,我将难得身,空弃实奇哉。”于饶益有情戒中十一种利益众生之相当勤行持(详见持戒波罗蜜之饶益有情戒)。《入行论》云:“勿怯积资粮,习定令自主,自他平等观,勤修自他换。”我们应毫无怯懦地勤聚福慧二种资粮,习禅令自身心堪能,并且精勤地观修自他平等,自他相换的法门。有人说,虽然精进能成佛道,但此过程中必须修持施舍手脚肢体等苦行,因此他十分害怕,这是由于愚昧,自生无端的困惑与恐惧。《入中论》中说,菩萨一方面因强烈的大悲心,一方面以无我的智慧,在布施自己的身体时,不但没有痛苦,反而会生起欢喜心。即使暂时没有证悟这种境界,要感受一些痛苦,但是这种苦与轮回苦有轻重利害之别。为利有情,应勇敢承受这种痛苦。如《经观庄严论》云:“荷负众生担,懈怠丑非胜,为解自他缚,精进应百倍。”菩萨发心荷负众生重担,若懈怠则为丑事,为解自他种种系缚,应当百倍精进修行。菩萨的精进不被妄念、烦恼、苦痛等一切违缘所动摇。菩萨看到世人的野蛮、残酷、毒害、斗争等,心无退转。乃至证得菩提果之前,对勤行各种善法无有厌足,饶益有情无有间断。
子四、摄义
    我们是否能够获得菩提果,唯一依赖于精进。应当随念所发菩提心,为欲安立诸有情于无上菩提,当精进修学善法,广利有情,以地上大菩萨所发精进策励自己,为一切有情离苦得乐,经极长时间,集无边资粮,行无量难行。如《妙臂请问经》云:“若略发此广大意乐,即已积集广大资粮。”若不精进勤学,不能增长菩萨自度度人的能力,时常被众多恶行污染,在余生中也极难修学诸菩萨行。因此,虽然尚未如实修学,但是也应趣向精进波罗蜜多,随力行持,如《妙臂请问经》所说,于余生中以少功力,无诸苦难,速能圆满精进波罗蜜多。总而言之,那些立志只为自我解脱的小乘弟子为了自利尚且日日夜夜精进不懈,如救头燃,那么,菩萨为了一切众生的利益安乐,立志获得佛陀的一切功德,更应刻不容缓地精进修法。如《佛子行三十七颂》云:“唯求自利小乘士,见勤如救头燃故,为利众生功德源,发精进是佛子行。”
己五、静虑波罗蜜
    分四:体相;释词;分类;摄义。
    颂曰:
    应修世出世间之静虑。
子一、体相
    具有四种不共法相安住所缘境之善心及种子,或者指安住所缘境之心不散乱。如《入行论》云:“既发精进已,意当住等持。”《菩萨地》云:“谓诸菩萨于菩萨藏闻思为先,所有妙善世出世间心一境性,心正安住或奢摩他品,或毗钵舍那品,或双运道俱通二品,当知即是菩萨静虑自性。”也就是说,意识不作任何分别,于不执著一切之中入定,即为静虑度之本体(禅定度之本体)。舍弃散乱对于生起禅定十分重要。贪欲不知满足,积累财产受用,会招致怨敌盗贼等损害。贪执无常的亲友无有任何意义。唯求今生利益的凡夫友伴,虽然饶益他们,却常常反遭损害,自己怎样做都无有合意之时。如果自己胜过他,则生嫉妒心,若他超过自己,则轻蔑藐视,相处久了只会增长罪业,因此当远离他们。如果依靠农工商学等众多事务与众人来往,则称为愦闹,也无有任何利益。修习禅定(静虑),应当舍弃一切琐事及散乱,唯于无人空谷等寂静处修行,若依寂静处自然会生起出离心、厌离心、信心、清净心、禅定及三摩地等一切正道的功德。《月灯经》云:“居于深山胜静处,一切威仪皆为善。”
子二、释词
    梵语曰禅那,即思维修,亦即静虑,与禅定同。意义为心定一境而详细周密思虑,是为色界众生所具有的心之功德,不属于欲界之心,离欲界之烦恼乃可得之。或者,对所缘境心不散乱亦不耽著,安住于法性无分别之等持当中,称为静虑或禅那。
子三、分类
    以静虑的自性分世间与出世间两种。世间禅定即是与外道共同的色界四禅与无色界的四空定。出世间的禅定为三乘出世道受持的一切禅定修法。依《楞伽经》所述,分为三种静虑:凡夫行静虑;义分别静虑;缘真如静虑。此三种静虑是依地道而划分的。《瑜伽师地论》说,凡夫行静虑为没有入解脱道的凡夫心相续中色界四禅定与无色界四空定;义分别静虑,即入了解脱正道之资粮道与加行道的补特伽罗心相续中的三摩地;缘真如静虑,指见道位以上的圣者心相续中之禅定波罗蜜。凡夫行静虑是指耽著明乐无分别的觉受妙味而观修;义分别静虑指远离了觉受的耽著,虽没受禅定之味,但却贪著空对治品而观修;缘真如静虑,指远离了执空对治之心,安住于法性无分别等持之中。
    或者就作业分三:
    其一、身心现法乐住静虑,即能引生身心轻安所有静虑。
    其二、引发功德静虑,即能引发共诸声闻之神通、解脱、遍处及胜处等功德。
    其三、饶益有情静虑,即能引生十一种饶益有情事。
子四、摄义
    全知麦彭仁波切于《大幻化网总说光明藏论》中说:“由听闻未得等持之过、已得等持之德及住心方便等教言之力故,发起信愿,精勤断除懈怠等过,凡随所缘之境,自心安住而修生圆次第者,乃为第一方便也。彼时,若心一刹那亦不住,动念如同闪电,则当勤奋励力,数数修练,思维所闻等持之教言之义故,尽量继续安住于前者所缘中,此为第二方便也。于初此二方便时,相续安住,是较难为,然以励力运转作意使彼相续安住也。心如流星顿起分别,于前缘中散乱时,当依正念,数数令心住于自缘中,如同猛水引入渠道,此为第三方便也。初此三住心方便时,犹如白纸被风所吹,或如陡山泻水,是动相之时。是故彼猛厉分别心,难得安住之时,如于猛水,修砌水堤,是故须不怯弱而精勤。此心野马,极难驯服,当以正念绳,紧紧拴住,并将彼关进于缓舍圈内,当以勤作之缰绳,而驾驭彼马也。若较前者,此正念稍成有力时,彼所缘,于意前不明之相而住,心得稍微稳定,以不散于外,唯近住于所缘中,此为第四者也。此时,如禽贪著食物,其禽不会放舍食物而飞往余处,亦不能降落住于其食上,来去回旋,不弃此食。如是自心于所缘稍得稳定故,使稳固正念之相续,唯此重要也。复次,对三摩地自然生起少许之欢喜心,譬如,蜜蜂于一处不住久时,而速疾飞动,采吸花精,如是于禅定生信解时,稍能调伏如前猛厉分别动念,此为第五者也。近住、调伏住二者,较前者略易安住,故此时名为获得之相,亦是初生等持,或稍得暖相。然如峡谷溪水般,而起甚多细微分别念,并有心绪急躁烦乱之感。但与陡山泻水相比,此峡谷溪水稍微缓慢,故用此比喻也。寂静住心时,如同瓶中蜜蜂,其未释放之前,虽不能去于他处,但于瓶中亦不安住,恒时爬行。如是自心定注所缘时,心虽不舍所缘境,而不断起分别念,尔时,应当了知彼缘中不动而安住也。如是了知安住时,若起昏沉掉举,则应思维别别如理之对治行,使息灭种种自聚分别之障,此为第六者也。若成如此寂灭,则无沉掉之过,犹如净水无混浊,不动而安住,犹如士夫休憩于平等之中,了知彼性而安住也。如是分别念稍微息灭,彼相已增上,便逐渐灭尽凡增长分别因之诸随烦恼,如同浊水逐渐澄清,次后断除诸散漫,此为第七者也。如是远离诸散漫之过患,寂静与最寂静住二时,名为串习之相。如同江河,远见河水缓流,似无流动,而於近见其为不断流淌。如是自心似觉已安住,然若详细观察,则有众多分别也。彼时,当须愈上愈精进,此为关要也。从数数住至最寂静住之间,是以沉掉而有间缺运转作意时故,应依正知、思维、等舍三对治,而调伏彼心,乃是极为重要也。如此精进之力,彼已胜过前者,若未离勤作,则不能起分别,安住一缘之境,即名行俱或专注一趣,此为第八者也。此名为稳固之相,如大海离波涛。若有勤作或住於所缘中,则是无间缺运转作意时故,此时应缘为等舍中安住,此乃为关要也。此对治行时,便愈上进故,最终不需勤作,而自然得入定者,此为最后第九住心,亦名欲心一境。此於诸前前修习或串习力而得之也。从此即起究竟之相,如山无动者也。
    若能成就如是欲心一境,则心无勤行持或趣入所缘之境故,一切皆能自然安住。若心不思何法,放任安住,则灭尽诸现,心亦似觉融入虚空中,即现如是验相。由此中起定时,似觉忽然有得身躯之感。次后之时,诸贪嗔等,生亦不长久,且其力微弱也。起明相之时,似觉此柱等细微诸尘,亦有能过数之感等,便起如是乐明无念之相。睡眠亦能入三摩地,梦景亦基本现为净相,然如此等持亦必须依靠真相作意或粗寂相之内外共同道为基础而修持,否则,若未得轻安,则非真寂止,况为胜观!是故乐明无念,亦有入定於真如及非真如之两种修行故,心少许安住之相,不能以为得甚高道相,而应精通诸道之要也。
    若於如此欲心一境中,恒时修习,则身心获得堪能,此名为轻安。此时彼心自在,如已驯之马。於何善缘,皆可行之,远离如厌烦心等不安之粗重,以彼之力,堪能身风故,远离如身沉重等不能役使之粗重。脊椎如金币叠串,体如棉絮轻盈,全身犹如同时遍满温乳汁般,有如是乐相故,为堪行所欲诸善事之身轻安。
    如是轻安亦由先粗后细之次第而生起,粗者亦从细微起至最终圆满也。彼粗轻安,令心动摇故,彼力逐渐减灭,如同阴影不遮色法,其细微轻安与细微等持同时生起,彼名为寂止。”
    《佛子行三十七颂》云:“已知具寂之胜观,能断一切烦恼障,远离四处无色心,修习禅定佛子行。”
    菩萨既然已经发起大菩提心,就必须切实地成办自他二利的事业,虽然前四度修法极为殊胜,但仅仅依靠他们还不能圆满一切功德。六度当中,前前为因,后后为果,修习前四度后,不能裹足不前,应当修习更为殊胜的禅定法。因为要圆满菩萨道,广度无边众生,如果没有六种神通,四种辩才等无量功德,用什么去度化众生呢?如果要圆满六神通等功德没有甚深禅定无法成办,所以必须修习禅定。经中说,深入修习禅定可以生起五种神通,要断烦恼消业障,必须以禅定力所引发的智慧才能成办。比喻说,没有禅定的智慧犹如风中灯烛,晃动飘摇。所以要使智慧坚固必须以定力来保任。想要通达一切法门,具足一切功德,开发一切智慧都必须依靠禅定。若不修禅定,就连色界无色界及声闻独觉的果位也不能得到。何况无上大菩提果位呢?《大智度论》云:“禅为守智藏,功德之福田,禅为清净水,能洗诸欲尘,禅为金刚铠,能遮烦恼箭,虽未得无为,涅槃分已得。得金刚三昧,摧碎结使山,得六神通力,能度无量人。嚣尘蔽天日,大雨能淹之,觉观风动之,禅定能灭之。”这个偈子说明,智慧从禅定而生。譬如,在大风中燃灯,不能照明,但把它放在避风的地方就能发生作用。同样,散乱心中的智慧灯如果不放在禅定的静室中也没有用处。世间小事,若不专心用意也无法成办。要想获得无上佛果不修禅定是不可能的。
    禅定可以摄收散乱纷驰的狂心妄念,此心如风中柳絮随风飘动,又如弥猴蹦跳窜动不息,所以必须依禅定调伏让它寂静平息。天台宗初祖智者大师在《释禅波罗蜜》中云:“若人深达禅门意趣,则自然解了一切佛法,不俟余寻。譬如牵衣一角,则众处皆动,所以第一光明修禅波罗蜜大意者:菩萨发心所为正求菩提净妙之法,必须拣择真伪,善识秘要。若欲具足一切诸佛法藏,唯禅为最,如得珠玉,众定皆获,是故发意修禅。”《华严经》中说,菩萨从初发心以来安住禅波罗蜜中,圆满修习一切佛法,直至坐菩提道场现前佛果,成就一切种智,转法轮,这是菩萨所应依次修行、学习、成就的。
    菩萨若能修持禅波罗蜜,则能圆满一切波罗蜜,成办一切愿行。若修禅定虽不刻意另外修前四度,但能自然成办。如菩萨发心为修禅定,则一切家业田产内外资财全部施舍,不惜身命,毅然奔赴林下水边,没有一点悭贪吝啬是大施舍。修禅时身心不动,收敛六根情识,罪恶无法侵入是大持戒。修禅时难忍能忍,如一切荣华富贵的诱惑、辱骂欺凌、饥渴寒热、暴恶众生的加害等,唯恐其障碍三昧正定而安然忍受是名忍辱。修禅专制一心精进不懈,虽然身疲力竭,常坐不卧;如果历经多年无有证悟成就,但终究不退悔停息,如钻木取火般地摄收乱心,奋发精勤勇悍无阻,是大精进。修禅定时也可具足般若度,因为菩萨修禅时,一心专注,正定而住,心在定的缘故,能了知世间一切万法的生灭实相,从而发起智慧。菩萨所修禅定与二乘外道凡夫不同,因为凡夫耽著爱染,外道耽著邪见,二乘无大悲方便不能圆满修习一切禅定,菩萨能具足修习所以称为禅波罗蜜。菩萨不退失菩提心修习任何禅定皆成出世无漏的禅定。
    有人会问,菩萨以度生为事业,为什么要独处山中静处修定不顾众生呢?这的确是误会,因为菩萨的身体虽然暂时舍弃度众之行,但他的心根本没有舍弃众生。譬如一人身患重病,暂时为了疗治身体而停止作一些事务,但病痊愈后会一如既往地做事。同样菩萨怜悯众生在寂静的地方服禅定之药,得到真实般若智慧,消除一切烦恼业障重病,发起六神通,化身三界六道之中,对广度无边众生,有很多的功德与必要,所以菩萨应该发起如金刚般的坚固心,一心修习禅定。在此引用经教宣说修禅定的功德。《大灌顶经》云:“禅思比丘无他想念,唯守一法,然后见心。”《遗教经》云:“夫心者,制之一处,无事不办。”《阿含经》云:“乃至成就三昧,灭除暗冥,得大智明,皆由精进修习,乐静独居,专念不休之所致也。”这样明确了知修禅定的必要和功德应当进入真正的禅修,在此之前应该分清菩萨真正修行的法,并不是以色界四禅,四无量,无色界的四空定,二乘无漏禅定为终极目标,而是修习大乘不落二边中道之不共法。菩萨初发心修禅时,不为生死,不为涅槃所以不落二边。为了积集福德所以不住在无为中,为产生智慧所以不会住在有为中,所以菩萨入一切禅定时,在禅定中发起无生智慧,此时心与法性相应,所以能不住生死涅槃的边。这也是菩萨真正要达到的目标,所以最初就要确定下来。若依大乘了义禅波罗蜜来说,不必依定生慧,禅定就是定慧圆明之出世无漏大三昧。
    进入禅修的方便分五种:一具五缘,二诃五欲,三弃五盖,四调五法,五行五法。
    一者,具五缘。一守持清净戒律,若有毁犯,如法忏悔;二具足衣食资具和药物;三安住在寂静的地方;四摒息一切外缘杂务;五有善知识引导开示。
    二者,诃五欲。一切众生常被五欲羁缠绊缚,因此产生种种损恼忧患,追求五欲如火上加薪,永远不会满足。被五欲所烧灼,如逆风执火炬一样,五欲的毒蛇咬得众生痛苦不堪。一切众生贪著五欲到死都不愿舍弃,被五欲奴役驱使,后世堕入三恶趣中感受无量痛苦。我今天修禅,要远离五欲大贼。如《禅经》云:“生死不断绝,贪欲嗜味故,养冤入丘冢,广受诸辛苦。”了知五欲的过患罪恶,心中畏惧舍弃,如避怨敌,由于远离它使心中清净,贪欲之念不会生起,这是修禅的要点。
    三者,弃五盖。即贪欲盖,嗔恚盖,睡眠盖,掉悔盖,疑盖。此五盖生起会断正定善心,盖覆观照觉知的正念,所以当毅然舍弃。其一、诃贪欲:《四十二章经》云:“佛言,人怀爱欲不见道者,譬如澄水致手搅之,众人共临,无有睹其影者。人以爱欲交错,心中浊兴,故不见道。汝等沙门,当舍爱欲,爱欲垢尽,道可见矣。”偈云:“诸欲求时苦,得时多怖畏,失时怀悲恼,一切无乐处,诸欲患如是,已诃能舍之,得福禅定乐,则不为所欺。”其二、诃嗔恚:偈云:“杀嗔则安隐,杀嗔则无忧,嗔为毒之根,嗔灭一切善。”其三、诃睡眠:放纵身肢,卧床不起,致使意识昏冥,五根暗蔽昏散称为睡眠。它能断坏三世一切利乐福德,如此恶法最为不善。偈云:“汝起勿抱死尸卧。种种不净假名人,如得重病箭入体,诸苦痛集安可眠。”如人被缚将去杀,灾害垂至安可眠。结贼未灭害未除,如共毒蛇同室居,亦如临阵白刃间,尔时云何而可眠。眠为大暗无人见,日日欺诳本人明,以眠覆身无所见,如是大失安可眠。”其四、诃掉悔:即断除身体游手好闲,杂戏放荡,口的喜欢唱歌吟咏,争辩是非,无益谈论,喜问闲言碎语,以及萦惑人心的下流绮语恶言,心的心情放荡,纵意攀缘,思维文艺,世间才技,一切邪想恶念。偈云:“汝已剃头著染衣,执持瓦钵行乞食,云何乐著戏掉法,放逸纵情失法利。”即平时放掉散漫,当欲入定时心中生起忧悔障盖定心。其五、诃疑盖:疑心生起覆盖定心,不得定心虽入佛法,如入宝山而空手返回终将一无所得,所以一定要断除。有三种疑,即疑自己,疑师善知识,疑法。偈云:“如入大歧道,疑惑无所取,诸法实相中,疑亦复如是。疑故不勤求,诸法之实相,是疑从痴法,恶中之恶者,善不善法中,生死及涅槃,定实真有法,于中莫生疑,汝若怀疑惑,死王狱吏缚,如狮子搏鹿,不能得解脱。在世虽有疑,当随妙善法,譬如观歧道,利好者应逐。”除此五盖心中清净寂静快乐安然,如日月远离罗睺的障蔽光辉明朗。
    四者,调五法。即调节饮食、睡眠、身体、气息、心五种。如陶师要造众多器皿,先应善巧调拌泥土,使之不硬不软,然后才能烧制出妙器,又如琴师善巧调节琴弦,演奏之时才能发出妙音。
    同样修心也必须善加调理此五种,务必使其和顺适中,这样三昧才会没有障难容易生起。
    五者,行五法。即欲、精进、念、巧慧、一心五种。欲就是发起修禅的志愿和意乐之心。精进当具足身心二种精进,抖擞身心断诸不善法,励力奉行善法。念,忆念世间及出世间一切禅修的殊胜与可贵。巧慧,善知禅境得失正误,或明了内外方便善巧运用,速得禅定。一心,修行者善巧抉择判别,用功不错,应一缘不散而安住。比如要行路,要熟悉道路通不通,如果明确了知,就意无反顾地前行。
    遵从这样的次第去修持,则一定会稳当而快速地生起禅定。譬如善巧调驯良马,驯服之后,就能任运驱使驾驭。
己六、般若波罗蜜
    分四:体相;释词、分类;摄义。
    颂曰:
    修持甚深闻思修智慧。
子一、体相
    具有四种不共法相之拣择法的善心及种子;或者,通达五明处等智慧。《菩萨地》云:“谓能悟入一切所知,及已悟入一切所知拣择诸法,普缘一切五明处转。一内明,二因明,三医方明,四声明,五工巧明,当知即是菩萨慧之自性。”般若是诸佛究竟之秘藏,是法身理体,是众生本有的妙性。般若能破愚迷生死之幽暗,能达涅槃解脱之彼岸,能作六度之导航。如《般若摄颂》云:“谁求声闻独觉果,乃至法王如来果,皆依般若法忍得,离此恒时不可得。”龙树菩萨云:“慧为见不见,一切功德本,为办此二故,应当摄受慧,明是求法义,乃大解脱本,故应先敬持,大般若佛母。”也就是说,智慧是今生后世一切功德的根本,为了成办这两种功德,应当于自相续中摄受智慧,并令增长坚固。以此智慧明了通达诸法实义,这是获得解脱之根本,因此,首先应当恭敬读诵受持大乘般若教典。《入中论》云:“如有目者能引导,无量盲人到止境,如是智慧能摄取,无眼功德趣圣果。”布施、持戒等五度,若没有般若摄取引导,则成为世间的功德,是有漏之因,若由般若摄受,则成为出世资粮,是证菩提果之因。永明延寿禅师说:“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五根中最主要的是慧根。”信心等的修行功德、其违品的过患、断除烦恼及种子等善巧方便,都依靠智慧分别抉择。如吉祥勇菩萨云:“信等根中慧为主,如余根中须意识,有此为主知得失,亦能善巧断烦恼。”出世间的五度皆依靠智慧,又诸菩萨将自己的身肉布施给来求者,如从药树而取,没有傲慢怯懦等,这也是因为现证真实智慧。又由于智慧,能够观察生死、涅槃所有衰损,为了利益他众,修学戒律,令持戒清净。由慧能通达安忍的功德与不安忍的过失,令心调伏,那么邪行、众苦等不能动摇。由慧能善知所应精进之事,而勤修持彼道。又住真实静虑所有最胜喜乐,也是由慧依止正理所引发,所以,净施等五法以慧为依。
    若无智慧作摄持,布施如无眼目。《般若摄颂》云:“俱胝瘦他(俱胝瘦他为数量词。)无导盲,路且无知岂入城,五度无慧如无眼,无导非能证菩提。”
    行布施等五度,若无智慧作引导,不可能获证菩提。
    如吉祥勇菩萨云:“无慧求果报,施体不能净,利他为胜施,余唯为增财。”又云:“无破暗慧光,不能成净戒,多由无慧故,尸罗成浊染。”又云:“慧倒心混乱,不信住忍德,不乐观善恶,如无德王名。”又云:“心不勤修慧,其见不能净。”若未发大慧光明,愚痴黑暗终不可灭,所以应勤修习令发智慧。如云:“故应尽自一切力,于如是慧勤修习。”愚痴之因谓近恶友,懈怠懒惰,极重睡眠,不善于观察选择,不解大乘经义,未知谓知,起增上慢,不乐亲近诸有智者,世人虽修三摩地,但是若无智慧光明,不能断除我执,如经云:“世人虽修三摩地,然彼不能断我想,其后仍为烦恼恼,如增上行修此定。”唯独修习无我慧,才能永断三有根本。如经云:“设若于法观无我,此因能得涅槃果。”
子二、释词
    梵语曰般若,即智慧。决断是智,简择是慧。又知俗谛是智,照真谛是慧。《大乘义章》云:“照见名智,解了称慧。此二各别,知世谛者,名之为智,照第一义者,说以为慧。”《法华经义疏》云:“经论之中多说慧门鉴空,智门照有。”
子三、分类
    分三:闻慧;思慧;修慧。
    《经观庄严论》云:“随次闻思修,得法及得慧,此智行此法,未得勿非毁。”若人于善知识处能以正确的方式闻法,次于法义能正确忆念,再次于真实境界得生正智,最后得证道果,而后获得解脱智,此智慧随之深入而能行持闻思修之法。如果自己没有这种智慧,不应断言此非佛语。龙树菩萨云:“增盛智慧即是闻,与思此二若具者,能够生起修智慧。”
丑一、闻慧
    听闻上师所讲正法后,自己能如理如实地理解法义。也就是经听闻正法后所生起的智慧。所闻境:一者,是般若经典及解说般若经的论典之内明;二者,是为了摄受世间众生所需通达的共同四明。共同四明即:为调伏他人所需通达的声明与因明;为摄受他所需通达的工巧明、医方明。为获得一切智智果位,需要听闻并学习通达以上五明。
    如《经观庄严论》云:“若不勤学五明处,圣亦难证一切智,故为调伏及摄他,并自悟故而勤学。”又云:“诸佛子众无须学,彼等一切悉非有。”
    尤其是通过听闻而彻底通达佛法含义,善加分析了义与不了义等,以此方便来衡量了知其真实义,这种智慧就是胜观,属于胜义谛。抉择胜义谛,其理论有五大因:其一、观察本体之理论是离一多因;其二、观察因之理论是金刚屑因;其三、观察果之理论是破有无生因;其四、观察因果二者之理论是破四句生因。以上四者是遣除有边戏论的主要根据;其五、观察一切法远离常断二边的理论是大缘起因。如是以五大因抉择一切万法远离戏论的大般若本性。{四句生因:一因生一果,多因生一果,一因生多果,多因生多果。}
    大般若本性即是大中观本性。大中观分二:自空与他空(无遮与非遮)。以现空二谛来抉择诸法的缘起性空,即一切因缘集聚显现的万法是世俗谛,其本性空性承许为胜义谛,这是自空。以实相现相二谛来抉择诸法,其中实相与显相不同的能知与所知是世俗谛,实相与显相相同的能知与所知是胜义谛。前者二谛中的胜义谛是龙树开创的根本中观空性观点。后者二谛中的胜义谛是弥勒菩萨在《宝性论》中开创的大光明中观他空观点。
    随持中观派有三:其一、就立名言而立中观者,如月称论师、寂天菩萨等中观应成派;其二、于名言中承许外境的中观者,称为经部行中观师,如清辨论师等中观上自续派;其三、于名言中不承许外境的中观者,称为瑜伽行中观师,如菩提萨埵(静命)等。
    彼等中观论疏中以五大因来抉择所诠义的暂时相似胜义空性与真实究竟胜义空性。无著菩萨的《宝性论注释》与龙树菩萨的《赞法界论》等论典中依清净名言量来抉择所诠义:一切众生具有如来藏与任运自成法身智的无量功德,即是宣说甚深如来藏实相本性的他空见解。此两种二谛观点互不相违圆融一致。也就是说,于第二转法轮的实相般若空性大平等的基础上,建立第三转法轮了义经典中本来大清净大光明的观点,这是其了义中现空双运、明空双运、觉空双运或大清净与大平等双运。
    对凡夫位初学者而言,闻慧特别重要。抉择入门之方法如上所述,没有闻,就没有办法思与修。《那罗延经》云:“善男子,若具多闻能生智慧,若有智慧能灭烦恼,若无烦恼魔不得便。”如吉祥勇菩萨云:“寡闻生盲不知修,彼无多闻何所思,故应精勤求多闻,因此思修生广慧。”《宝性论》云:“三轮诸分别,是名所知障,悭等诸分别,是为烦恼障。除慧无余因,能断此二障,闻为胜慧体,故闻为第一。”《集学论》云:“应忍求多闻,次当住林薮,精勤修等引。”无多闻者,则不能知静虑方便及调伏烦恼的方便,所以应无厌足地勤求多闻。宗喀巴大师说:“是故圣道最胜命根谓择法慧,慧无上因,谓于无垢经论勤求多闻,以诸教理善为成立。”萨迦班智达也说:“无闻之修行,如断臂攀崖。”
    金刚上师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曾于五台山亲见文殊菩萨,尔时于智慧伏藏中自现的教言《忠言心之明点》中云:“无始轮回痴暗中,流转无亲如疯人,寻找寂乐美宅故,今应喜闻佛经海。”诸大德均强调以多闻而求闻的智慧,不但是凡夫,乃至三地菩萨都精进求法,如经云:“越过刀山与火海,舍生赴死求正法。”
丑二、思慧
    只是闻法尚不满足,进一步对法义作思考而产生的智慧即是思慧。大法王无垢光尊者在《如意宝藏论》中说:“如是圣闻庄严后,相续应当生思慧。”大成就者华智仁波切说:“上师所讲的一切法义不能限于表面听闻、了解,而应于自相续中反复以研究、观察、思维而作抉择,不懂之处请教他人,不应仅满足于表面了知肯定即可,而应对此生起定解,这样将来自己于寂静处独自修行时,修行之要,不需要请教别人,完全达到独立自主、彻底断除疑惑的境界。”也就是说,不能满足于闻,而应进一步伺察并详细系统地分析经论之句义、次第等是否有错谬,对他宗与自宗,暂时与究竟的观点需产生定解。如经云:“比丘或智者,当善观我语,如炼截磨金,信受非惟敬。”若依靠正法教证及殊胜强力的理论,观察前后、直接间接不相违,如此结论应当信受,从而断除一切增益和损减的邪见。为了安住修,首先观察生起思慧很重要。金刚上师法王如意宝于《忠言心之明点》中云:“惟闻不能断增益,难得深信佛法故,应用上百辩讲著,思所生慧依心中。”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定解宝灯论》中说:“乃至定解未生前,方便观察引定解,若生定解于彼中,不离定解而修习,如灯定解之相续,能破颠倒分别念,对此应当常精进,若离又复观察引。初时观察极关要,若未引上善观察,怎能生起胜定解?若未生起胜定解,怎能灭除恶增益?若未灭除恶增益,怎能禁止恶业风?若未禁止恶业风,怎能断除恶轮回?若未断除恶轮回,怎能灭尽恶痛苦?”通过对三乘经论进行讲闻、辩论、研讨及写作等,再三反复仔细深入地思考,从而理解法的甚深含义。
丑三、修慧
    通过思慧了达取舍善恶业等含义后之修持,尤其以无分别胜观智慧安住三乘正行修法,由总相觉悟或由现量觉悟无我实性。也就是说,修慧是指真正理解法义后进行实修。通过闻思佛法后,于自相续中对实相之义生起真实的证悟,彻底生起定解,解脱是非之网现见实相本面。《如意宝藏论》云:“如是思维圆满后,相续应当生修慧。”全知麦彭仁波切云:“言不为主修为主,若修不说心内知,不修仅说如鹦鹉,是故应当观住修。”金刚上师法王如意宝的《忠言心之明点》云:“有讲诸论大导师,未调自续如鹦鹉,死亡顿至悔心因,教诫修行众密友。”实修时,应当以无实有的空相幻化八喻而观修。五种外境的一切显现本来无有而于迷乱者面前显现,犹如梦境;由因缘缘起聚合而骤然显现,犹如幻术;本来无有而显现为有,犹如眼华;正现之时不成实有,犹如阳焰;任何由外皆无有中显现,犹如谷声;无有能依所依,犹如寻香城;现而无有自性,犹如影象;本来无有之一切显现犹如幻城。如此了达外境显现本性虚妄,并且观察显现之作者是内心的自性,则可了知境现不灭,并能息灭执著外境的分别念。我们若证悟了如此法性明空,犹如虚空的本性并能安住于如此境界中,称之为智慧度。依靠禅定所生的胜观修慧才能灭尽一切烦恼障与所知障的种子与习气。《入行论》云:“有止诸胜观,能灭诸烦恼。”修慧是安住实相的般若空性与如来藏的大光明无二的境界现前无漏胜观之圆满智慧。如《桑布扎续》、《现观庄严论》、《法界赞》等共同说:“此中无所遣,亦无少可立,于正性正观,正见而解脱。”如是所说,于一切分别心的执著相与戏论法均不作意,于自心中显现任何法也不作取舍,并远离一切认定,一缘专注实相本面,如此入定修行,寂灭一切能取所取之心与心所等一切戏论,现前各别自证智慧。《摄经》云:“过去未来佛,十方所住者,共道波罗蜜,其他即非是。”《罗睺罗赞佛母经》云:“不可言思智慧到彼岸,不生不灭如虚空本性,各别自证智慧之行境,敬礼三世如来之佛母。”如空中乌云消散于空中,太阳普照一般,入定的智慧中不存在分别心认定的一切境界,唯是自证自明的赤裸智慧,证悟本来清净的明空本性是出世无漏修慧的境界。《入行论·智慧品》云:“若实无实法,皆不住心前,彼时无他相,无缘最寂灭。”通过修慧对明空大清净的本性产生不可思议的殊胜定解时,对尚未了知自心佛性的一切众生自然而然生起无缘的大悲心,并且增长清净的菩提心,逐渐安住在圣者不共的入定境界。总而言之,入定时安住无分别的自证境界,出定时,对一切所显现的万法观照如梦幻般的境界,为度化天下一切有情作殊胜的无相回向。宁玛巴大成就者,大法王无垢光尊者在《禅定休息》中云:“上师加持自然智,离文言思时可见,如是之时所见者,无三时别与非别,及前后名波罗蜜,亦是中观能息苦,离戏论及大手印,真实法性大圆满,本尽本性之实相,光明心性自然智,安立多名义一体,法尔离思菩提心,是为染净不二空。”
子四、摄义
    虽然有现证空性之慧,如果没有大菩提心,仍然不是菩萨行,所以应当增长广大菩提心为行之所依。以地上菩萨的智慧度为修行所愿境。为能圆满无上妙智资粮所有方便,谓发起三种慧,先应励力而求多闻,若不如此,违越菩萨学处,于余生中也不乐于多闻,不能学习菩萨学处。如果当下勤修开发智慧方便,能遮不学之罪。证悟自心乃觉性空性无二即为见;不散他处,恒时安住于正念之中即为修;于彼本性之中而积累二种如幻资粮即为行;这些境界若能如理如实地全部通达,则在梦中也可出现,如果梦中出现,则在临终时也能出现,临终出现则在中阴可出现,中阴出现则必定获得殊胜成就的解脱果。
    总而言之,修学智慧度,如《佛子行三十七颂》云:“若无智慧以五度,不得圆满菩提果,故具方便离三轮,修习智慧佛子行。”又云:“一切现象唯自心,心性本为离边戏,领悟彼诸二取相,不作意是佛子行。”《入行论》云:“此等一切支,佛为智慧说,故欲息苦者,当启空性慧。”《般若十万颂》云:“须菩提,所有江河,入于恒河大江,彼等随同恒河而入大海,须菩提,如是五波罗蜜多,若以智慧波罗蜜多摄持,则至一切智智位也。”
    上述摄善法戒殊胜修法即六波罗蜜。(六波罗蜜又称六度,六度加上方便、力、愿、智四度,总为十度)。六度归纳概括如宁玛巴大成就者无畏持明洲所说:“知足即是布施度,彼之本体乃舍心,无愧三宝持戒度,不失慧念胜忍辱,一切助伴需精进,执现观圣静虑度,贪执自解智慧度。无有能思所思境,并非俗念离定解,乃为涅槃胜寂灭。此等一切不可说,愿汝铭记于心中。”雪域成就王米拉日巴尊者说:“断除我执外,无余布施度;断除狡诈外,无余持戒度;不畏深义外,无余安忍度;不离修行外,无余精进度;安住本性外,无余静虑度;证悟实相外,无余智慧度;所做如法外,无余方便度;摧伏四魔外,无其余力度;成办二利外,无其余愿度;知惑自过外,无其余智度。”印度戒香寺五百班智达之顶尊阿底峡尊者说:“最胜智者即证悟无我之义,最胜敦肃(诚敬)即自心相续调柔,最胜功德即广大利众之心,最胜教言即恒时内观自心;最胜对治即了达一切无自性,最胜行为即不随顺于世间,最胜成就即烦恼日趋薄弱,最胜道貌即贪欲日渐减少,最胜布施即无有贪著,最胜持戒即自心寂静,最胜安忍即身居卑位,最胜精进即抛弃琐事,最胜静虑即自心不改,最胜智慧即不执一切。”《佛子行三十七颂》云:“总之何处行何事,当察自心何相状,恒以正知及正念,修行利他佛子行。”
    菩萨皆依六度而得成佛,这是过去、未来、现在诸菩萨众共行之道。如《菩萨地论》云:“如是六种波罗蜜多,菩萨为证无上正等菩提果故,精勤修集,是大白法溟(溟即海),名大白法海,是一切有情一切种类圆满之因,名为涌施大宝泉池。又即如是所集无量福智资粮,更无余果可共相称,唯除无上正等菩提。”我等大师释迦牟尼佛宣说的八万四千法门可归摄于六度之中,如是六度等三乘一切正道经论则可完全包括在空性大悲藏当中。也就是说,一切佛法为了众生心相续中生起菩提心空性大悲藏而宣说的。如果远离了空悲双运修法如意宝,则无论见修之法多么高深莫测,也对获得圆满正等觉无任何利益。
    弥勒菩萨在《现观庄严论》中云:“智不住诸有,悲不滞涅槃。”
    龙树菩萨云:“空性大悲藏,唯修菩提者。”
    大成就者萨Ra哈尊者在道歌中云:“离悲空性见,非获殊胜道,若唯修悲心,岂脱此轮回?何人兼具已,不住于有寂。”
    仲顿巴格西曾问阿底峡尊者:“一切诸法之究竟是什么?”尊者答言:“诸法之究竟乃空性大悲藏。”又说:“譬如,世界上万应丹药可以医治一切疾病。犹如万应丹药一般,如果证悟法性空性之义,则可对治一切烦恼。”
    观世音菩萨的化身华智仁波切在《普贤上师言教》中说:“所以对一个修行者来说,也是如此,纵然具有如鸟一般翱翔空中,如鼠一般钻入地下,穿行山岩畅通无阻的神通以及在石上留下手印,足迹等各种希奇的神变,若相续中无有菩提心,则他们一定是被外道徒或者被大魔王加持了相续。虽然这样的人最初可能受到一些迷信者的推崇、恭敬、信奉而获得供养等,但最终只能毁坏自他而已。”又云:“因此,我们应当对令自相续生起菩提心的任何本尊、上师、善友等作真佛想。对自相续而言,也是同样,自己认为已经证悟了实相了义,获得了神通三摩地,面见了本尊等,无论出现任何表面的道相功德,若依此使自己的慈悲心、菩提心无有退转并且越来越增上,则可断定这些道相是真正的功德;若依此等使慈悲心、菩提心日渐减退,那么这些表面的道相也无疑是魔障或邪道。尤其是如果自相续中生起了无伪实相的证悟,则一定会对上(上师三宝)具足信心、清净心,于下(六道众生)具有不共的慈心与悲心等。
    如无等塔波仁波切曾问至尊米拉日巴:“我何时可摄受眷属?”尊者言:“一旦你已现见了自心本体非同现在这般,远离一切怀疑,那时也会对老父我生起不共同的真佛之想,并且也定会对众生生起无伪的慈悲心,那时你可摄受眷属。”
    宏法利生事业周遍诸方隅的我等金刚上师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于《直断要诀·注疏》中云:“若无丝毫信心、悲心等修道之验相,能无碍地穿越山崖,在虚空中如鸟般飞行,在水中如鱼般游行,大者变小,小者变大,看人一眼能治病,于山岩、虚空中取出佛像等伏藏品,将一般魔众降伏、收摄为眷属等,皆为受魔加持后再现的有漏妄验相,故切莫认知为正道。若能以大慈悲心来收摄魔众,以智慧悲眼来观照众生,并趣向于解脱之道方为殊胜正道。”
【走向解脱·菩萨戒品】:抉择护持菩萨戒的所诠义:得已守持之相:广说:摄善法律仪——益西彭措堪布著 - 宏冕 - 宏冕——我觉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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